第七條 師範學校、中學校、高等女學校、實業學校竝盲學校及聾啞學校ノ中等部ノ敎諭ニシテ奏任官ノ待遇ト爲スコトヲ得ル者ノ員數ハ當該學校ニ於ケル學級數五學級以下ノ師範學校ニ在リテハ四人以內、五學級以下ノ中學校、高等女學校、實業學校竝盲學校及聾啞學校ノ中等部ニ在リテハ三人以內トシ以上三學級ヲ增ス每ニ一人ヲ加フルコトヲ得但シ三學級以下ノ學校ニ在リテハ二人ヲ超ユルコトヲ得ス
前項但書ノ規定ハ高等小學校卒業程度ヲ以テ入學資格トスル修業年限三年以上ノ三學級ノ男子實業學校(實業補習學校ヲ除ク)ニ付テハ之ヲ適用セス
高等女學校高等科ノ學級數ハ之ヲ第一項ノ學級數ニ算入セ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