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樺太ニ於ケル小學校ニ關シテハ小學校令中第一條、第二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條、第五條、第十六條乃至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五條乃至第三十九條、第四十一條乃至第四十三條及第四十五條乃至第五十條ノ規定ニ依ル但シ第四十一條第一項ノ場合ヲ除クノ外文部大臣ノ職務ハ內務大臣、府縣知事ノ職務ハ樺太廳長官、市町村長ノ職務ハ樺太廳支廳長之ヲ行ヒ市町村立小學校トアルハ樺太廳立小學校、府縣トアルハ樺太廳トシ第二十三條中市町村トアルハ樺太廳支廳長トス
樺太廳立小學校ト稱スルハ國庫ノ經費ヲ以テ設置スルモノヲ謂ヒ私立小學校ト稱スルハ私人ノ費用ヲ以テ設置スルモノヲ謂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