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熱帶醫學硏究所ハ熱帶ニ於ケル醫事、藥事及衞生ニ關スル左ノ事務ヲ掌ル
三 細菌學的豫防治療品其ノ他硏究、調査又ハ試驗ノ結果ニ因ル物料ノ製造及配付
第四條 所長ハ臺北帝國大學敎授ノ中ヨリ臺灣總督之ヲ補ス
所長ハ臺北帝國大學總長ノ監督ノ下ニ於テ熱帶醫學硏究所ノ事務ヲ掌理ス
第五條 所員ハ臺北帝國大學ノ敎授及助敎授ノ中ヨリ臺灣總督之ヲ補ス
所員ハ所長ノ監督ノ下ニ於テ第二條第一號及第二號ニ揭グル事務ヲ掌ル
第六條 技師ハ上司ノ命ヲ承ケ第二條第三號ニ揭グル物料ノ製造ニ關スル技術ヲ掌ル
第九條 臺北帝國大學敎授ニシテ所長又ハ所員ニ補セラレタル者ニハ講座ヲ擔任セシメザルコトヲ得
前項ノ規定ニ依リ講座ヲ擔任セザル敎授及所員ニ補セラレ專ラ所務ニ從事スル助敎授ハ通ジテ五人トシ臺北帝國大學ノ定員外トス
第十條 臺灣總督ハ必要ト認ムル地ニ熱帶醫學硏究所ノ支所ヲ置クコトヲ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