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米穀配給調整委員會ハ農林大臣ノ監督ニ屬シ關係行政官廳ノ諮問ニ應ジテ米穀ノ配給調整ニ關スル重要事項ヲ調査審議ス
第二條 米穀配給調整委員會ハ米穀配給調整中央委員會及米穀配給調整地方委員會トス
米穀配給調整地方委員會ハ農林大臣ノ指定スル道府縣ニ之ヲ置キ當該道府縣ノ名ヲ冠ス
第四條 中央委員會及地方委員會ハ會長及委員ヲ以テ之ヲ組織ス
第六條 中央委員會ノ委員ハ三十人以內トシ各地方委員會ノ委員ハ十五人以內トス
特別ノ事項ヲ調査審議セシムル爲必要アルトキハ臨時委員ヲ置クコトヲ得
第七條 中央委員會ノ委員及臨時委員ハ農林大臣ノ奏請ニ依リ關係各廳高等官及學識經驗アル者ノ中ヨリ內閣ニ於テ之ヲ命ズ
地方委員會ノ委員及臨時委員ハ關係各廳高等官及學識經驗アル者ノ中ヨリ農林大臣之ヲ命ズ
會長事故アルトキハ中央委員會ニ在リテハ農林大臣ノ指名シタル委員、地方委員會ニ在リテハ地方長官ノ指名シタル委員其ノ職務ヲ代理ス
第九條 委員會ニ幹事ヲ置ク中央委員會ノ幹事ハ農林大臣ノ奏請ニ依リ內閣ニ於テ之ヲ命ジ地方委員會ノ幹事ハ農林大臣之ヲ命ズ
第十條 委員會ニ書記ヲ置ク中央委員會ノ書記ハ農林大臣之ヲ命ジ地方委員會ノ書記ハ地方長官之ヲ命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