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給與令中左ノ通改正ス
第二條第三號中「士官候補生」ノ下ニ「、經理部士官候補生」ヲ、「幹部候補生」ノ下ニ「、操縱候補生」ヲ加ヘ「見習主計」ヲ「陸軍補充令第二十四條第三號ノ見習主計」ニ改ム
第六條第二項中「又ハ幹部候補生」ヲ「、幹部候補生又ハ操縱候補生」ニ改ム
第十七條ノ四中「幹部候補生」ノ下ニ「及操縱候補生」ヲ加フ
第十八條第一項及第二十四條中「及幹部候補生」ヲ「、幹部候補生及操縱候補生」ニ改ム
第二十一條第二項中「士官學校豫科生徒、幼年學校生徒、戶山學校甲種下士官學生」ヲ「經理部士官候補生、士官學校豫科生徒、幼年學校生徒、經理學校豫科生徒、戶山學校甲種下士官學生、敎導學校學生、通信學校生徒」ニ改メ同條第三項中「、通信學校生徒採用豫定者」ヲ削リ「幼年學校生徒採用豫定者」ノ下ニ「、經理學校豫科生徒採用豫定者、通信學校生徒採用豫定者」ヲ加フ
第九表中
「
」ヲ
「
增賄料 |
敎導學校學生通信學校生徒 |
二錢 |
其ノ他 |
六錢五厘 |
」ニ改ム